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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可以部分转让分别执行吗

时间:2025.06.2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83人
律师解析:
1.债权能部分转让并分别执行。
债权人转让债权却未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2.债权部分转让后,让与人和受让人按份额成为新债权人,各对债务人有相应债权。
3.债务人要按约定向双方履行对应债务
若不履行,双方可按债权份额,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追讨
合法转让受法律保护。

案情回顾:

小许对小李享有10万元债权。小许将其中4万元债权转让给小胡,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但未通知小李。后来小胡要求小李偿还4万元,小李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小许也要求小李偿还剩余6万元,小李同样以经济困难为由拖延不还。小胡和小许遂产生如何追讨债权的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小许转让4万元债权给小胡未通知小李,所以该转让对小李不产生效力。小许仍是完整的10万元债权的债权人,可要求小李偿还全部10万元债务。
2、若后续小许通知了小李债权转让事宜,小许与小胡就各自享有的债权份额成为新的债权人,小许对6万元债权、小胡对4万元债权可要求小李履行对应部分债务。若小李不履行,小许和小胡可根据各自债权份额,分别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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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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