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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诈骗所得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时间:2025.06.29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906人
律师解析:
1.诈骗所得算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就是没法律依据,让别人受损自己获利。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骗术获取他人财物,无合法依据还让被害人财产受损,符合不当得利条件。
2.诈骗行为不光涉及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还触犯刑法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大的,构成诈骗罪,要担刑责
司法机关会追缴诈骗所得,返还给被害人。

案情回顾:

小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有低价购买热门电子产品的渠道这一事实,向小李、小胡等人售卖并不存在的电子产品,骗取了他们共计数万元。小李、小胡发现被骗后报警。小许认为自己只是暂时借用他人钱财,不构成犯罪。小李、小胡则坚持小许的行为是诈骗,应受到法律制裁

案情分析:

1、小许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取得财物没有合法依据,导致小李、小胡财产受损,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即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2、小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行为,且骗取财物数额较大,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缴小许的诈骗所得,并将其发还给小李、小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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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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