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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诈骗和侵占可以合并处理吗

时间:2025.06.29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815人
律师解析:
1.诈骗和侵占不能简单合并处理。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等骗取财物;
侵占是将代为保管物等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
2.二者犯罪构成和侵犯法益不同,要依具体事实分别认定。
3.一个行为兼具两罪特征,按“择一重罪处罚”原则定罪量刑
4.多个行为分别构成两罪,需数罪并罚确定最终刑罚

案情回顾:

小何受小丽委托保管一批贵重物品。期间,小胡以虚构的投资项目为由,骗取了小静的大量钱财。之后,小何拒不归还小丽委托保管的物品,小丽认为小何构成犯罪。而小静发现被骗后也报了案。此案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小何的行为与小胡的行为应合并处理,也有人认为应分别认定。

案情分析:

1、小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小静钱财,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小何将代为保管的小丽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构成侵占罪。二者犯罪构成不同,侵犯的法益有别,不能简单合并处理。
2、因这是两个不同主体实施的不同行为分别构成诈骗和侵占,所以应数罪并罚,分别对小胡和小何量刑后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刑罚,而不是遵循“择一重罪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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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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