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产品质量精选解答 > 2025如何构成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

2025如何构成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

时间:2025.06.28 标签: 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 阅读:1275人
律师解析:
1.多人勾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可能认定为串通。
2.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观上需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还销售。
3.客观上要实施销售行为,且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
4.所售商品得是假冒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未注册的不受此罪保护。
符合这些条件,就可能构成该罪。

案情回顾:

小何、小李和小胡相互勾结,共同从事商品销售活动。他们明知所售商品是假冒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在一段时间内,其销售金额达到了六万元。然而,小何辩称自己并不清楚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认为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主观方面,虽然小何声称不知情,但结合三人相互勾结的情况以及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可推断其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
2、客观上,他们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且销售金额六万元已达到“数额较大”(五万元以上)的标准,所售商品也是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因此,三人的行为满足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条件,小何的辩解不成立。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刑法》是没有规定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而是对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有作规定。 其构成要件为: 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客观方...... 更多>>
  • 《刑法》是没有规定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而是对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有作规定。其构成要件为: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更多>>
  •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4、客观方面由违反商...... 更多>>
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