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现金收条可作
证据现金收条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在
民事诉讼里,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现金收条只要满足这三个特性,就能发挥证明作用。
2.收条特性分析
真实性:
只要现金收条是实际出具的,能真实反映交易收款情况,那它就具有可信度。
关联性:
它和案件涉及的经济往来紧密相连,能够证明款项收付的事实。
合法性:
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就可当作证据。
3.实际案例说明
以
借款纠纷为例,
出借人拿出有
借款人签名的现金收条,能有力证明借款已交付,这对出借人主张债权十分关键。
不过,仅有收条或许不够,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交易背景等情况。
4.证据链的重要性
只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增强证明力,从而更有效地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5万元,小李以现金形式交付借款,小朱出具了现金收条。后借款到期,小朱却否认收到借款。小李持现金收条
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还款,小朱则称收条是在被
胁迫情况下所写,并非真实收款。
案情分析:1、现金收条若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可作为证据。此案例中,若收条是小朱实际出具,反映真实借款收款情况,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便具有证明力。
2、不过仅有收条可能不够,小李还需其他证据佐证交易背景等情况,形成完整证据链,以增强证明力,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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