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一情况不能认定
拒执罪:
仅老赖消失三年,不能直接认定其构成拒执罪。
2.拒执罪的定义:
拒执罪全称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
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明明有能力执行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却
拒不执行,且
情节严重的行为。
3.认定拒执罪需综合判断:
判断老赖是否构成拒执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比如,要看老赖是否本身有执行能力,却故意逃避执行;
是否采取隐藏、
转移财产等手段抗
拒执行。
4.有抗拒行为且情节严重才可能构罪:
若老赖在消失的三年期间,存在上述积极抗拒执行的行为,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才可能构成拒执罪。
情节严重包括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给
申请执行人造成重大损失等。
5.单纯下落不明通常不构罪:
一般来说,如果只是单纯下落不明三年,没有伴随抗拒执行的积极行为,通常不构成拒执罪。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偿还小丽欠款。
判决生效后,小朱消失不见,一晃三年过去。小丽认为小朱故意躲避执行,应构成拒执罪。但小朱的律师称其只是下落不明,无
证据表明有积极抗拒执行行为。双方就小朱是否构成拒执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拒执罪要求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仅小朱消失三年这一情况,不能直接认定构成拒执罪。
2、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需综合考量。若小朱在消失期间有能力执行却故意逃避,采取隐藏、转移财产等手段抗拒执行,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才可能构成拒执罪。若只是单纯下落不明,未伴随抗拒执行的积极行为,通常不构成。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