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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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起针对他人拖欠款项行为的诉讼前,应当满足以下必备条件:首先,原告需与争议纠纷具有明显的利益攸关性,即原告必须是相应的债权人身份。其次,必须明确清楚地指出被告即拖欠款项者的身份信息。再次,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各项请求,包括具体的诉讼标的物以及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都必须具备明确性和具体性。最后,该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且应由受诉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原、被告住所地皆为管辖地的首要原则。倘若被告系自然人身份且其住所地与惯常居住地不相一致,则应由被告实际长久居留之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若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形态,则由该被告之注册登记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因此,当他人拖欠债务未予偿还时,原告可依据上述规定,选择在被告的住所地或其惯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着,你就要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比如说让那个人赶紧把欠你的钱还给你之类的。当然,你还得给出点实实在在的理由来支持你的请求,比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借条什么的,这些都是能证明你确实借给他钱的证据。最后一步嘛,就是要确保你这个案子是属于人民法院管的民事诉讼范围内,然后选个对你有利的法院去告他。

要是你跟那个还钱的事情有关联,能找得到被告(就是欠债的那个人),然后你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诉求(比如要他把钱还给你),还清楚为什么这么做(比如他还没还钱给你),那你就可以去人民法院告状。人民法院会看你提交的这些资料,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决定他们接不接受你这个案子。如果法院觉得你的案子可以,他们就会按照程序来处理,最后给你个结果。

要告个状儿,得先把事情说清楚呀,包括你告人家什么事儿,为什么要告等等这些关键信息。哪怕你们之间没写欠条,但如果你能找来一些别的证据,比如给对方打款的银行流水有人看到你们在借钱这事儿上达成了共识之类的证人证言还有你们聊天时候提到这个话题的电话录音、视频录像这类的东西,那也是可以去法院告他的。所以说嘛,即使你手上没欠条,只要满足其他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那就是可以去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