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恶意
透支信用卡和
电信诈骗不同。
恶意透支信用卡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或超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
催收,超三个月不还,涉嫌
信用卡诈骗罪。
2.电信诈骗则是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编造
虚假信息设骗局,远程非接触诱使
受害人打款转账。
3.二者在行为方式和侵犯客体上差异明显。
恶意透支达标准要担
刑责,电信诈骗也按情节
量刑。
案情回顾:小许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同时,小胡通过电话编造虚假信息,诱使小丽打款转账。警方在处理案件时,对于小许的行为是否属于电信诈骗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恶意透支信用卡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不还,此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小许的行为符合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特征,应按此罪处理。
2、电信诈骗是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编造虚假信息,远程非接触式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
犯罪行为。小胡的行为属于电信诈骗。二者在行为方式、侵犯客体等方面有明显区别,所以小许的行为不属于电信诈骗,两者应分别依据相应标准
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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