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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债务全由男方承担可行么

时间:2025.06.2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68人
律师解析:
1.双方离婚时可约定债务全由男方承担,不过要先确定债务性质。
2.要是夫妻共同债务,虽内部约定由男方承担,但只对夫妻有效,债权人仍能要求双方共担。
女方担责后可按约定向男方追偿。
3.若是男方个人债务,约定由其承担合法有效,女方不用担责。
总之,夫妻能约定债务承担,需明确性质并考虑对债权人的影响。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均由小许承担。之后债权人小胡找到小丽要求偿还债务,小丽认为已与小许有约定应由小许偿还,而小胡坚持要求小丽也承担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需区分债务性质。若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小许和小丽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仅在他们二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小胡。小胡有权要求小许和小丽共同承担债务,小丽承担后可依约定向小许追偿。
2、若此债务为小许个人债务,那么离婚时双方约定由小许承担是合法有效的,小丽无需承担该债务。所以夫妻约定债务承担时,明确债务性质并注意对债权人的影响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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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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