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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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在公安机关执行拘留行为时,必须出示相应的拘留证明。此外,在实施拘留之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移送当地的看守所进行羁押,并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此项工作。因此,具体的看守所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依据其管辖范围以及拘留地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亲朋好友被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时,其家人通常无法进行探望。然而,为被逮捕者提供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则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权限去接触和探视当事人。因此,家庭成员在获知亲友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应尽快委托专业人士担任辩护律师,以便于申请会见并全面掌握案情,以便更好地维护被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拘役通知的接收场所应为拘留所还是看守所当被告人涉及刑事诉讼而被拘留时,将其羁押于看守所;反之,若案情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被告人将会被关押在拘留所之中。关于看守所收押人犯之法定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必须出具由县级或上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令、刑事拘留证,或是由县级或上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管理部门、劳动改造机构、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发出的追捕、押解人员的临时寄押身份证明文件。

在刑拘执行场所的问题上,一般是直接把嫌疑人送到当地看守所进行刑拘处理。这里要注意,“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能会被立刻送到附近的看守所关押监管。

刑事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一旦被依法刑事拘留,通常就会被送去看守所关押。而这个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直接受理案件时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它主要是为了侦查过程中出现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这强制措施能暂时限制这些人的人身自由,让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也能保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