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共场所顺手牵羊
盗窃,若财物价值在一千到三千元以上,各地会按自身经济等情况定具体数额,达到标准可
立案。
2.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属于
多次盗窃,也能立案。
3.
入户盗窃、带
凶器盗窃、
扒窃,无论金额多少都立案。
扒窃指在公共场所或公交上偷人随身财物。
符合以上标准,公安机关会
立案侦查,追究盗窃者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在商场闲逛时,看到小静放在购物车上的钱包露出一角,便趁其不注意将钱包顺手拿走。钱包内有现金1500元及其他物品。小静发现钱包丢失后
报警。警方调查时发现,小许在过去两年内还曾在超市、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实施过两次盗窃行为。小许认为自己只是顺手拿了钱包,不构成
犯罪,与警方认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
盗窃金额看,小许盗窃的钱包内现金达1500元,已达到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
立案标准,各地区可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本案中已符合该标准。
2、小许在过去两年内实施了三次盗窃行为,属于多次盗窃。根据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即符合立案标准。因此,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小许的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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