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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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印章,以及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等个人证件,都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因此,我国刑法对这些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处以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及罚金。这些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必须依法严惩。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视情节轻重分别惩处。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毁损国家机关公章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犯罪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刑事处罚标准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此规定旨在严厉打击相关犯罪行为。

本罪定罪量刑的关键在于实施相关行为,而非具体数量或其他情节。但若出现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损国家机关印章超过三枚,或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破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累积达到十份以上的情况,则视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