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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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如果男方新欠的债务跟女方没有关系,那么女方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债务是在离婚前产生的,并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女方可能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承担责任,除非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单独承担,并且债权人知情。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男方追偿。

离婚协议中约定车辆归属女方但尚未过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离婚协议书中所涉及到有关财产方面的具体安排具备鲜明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假若离婚协议书中清楚地界定了汽车归属权为女方,那这样的规范当然也同样受到法律层面的保护与支持。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中已明确房产归女方所有,但还没办完过户手续,这个生效条款仍然有效。离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对婚姻关系结束和财产分配的约定,对双方都有很强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从法律角度看,房地产的所有权还没有正式转移。这可能会给女方带来风险,比如男方随意处分财产。

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归女方,而未办产权变更,女方应先友好协商,让男方配合办手续。男方拒绝的,女方可依据协议条款,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义务。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新产生的债务,通常不能以该房产进行偿还。但是,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了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用男方分得的部分房产进行偿债。此时,女方可以申诉自己对债务不知情,或者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