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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内欠债什么情况下没收房产

时间:2025.06.2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94人
律师解析:
男方婚内欠债,以下情况可能没收房产:
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胜诉后,即便夫妻只有一套房,在法定情形下也能执行。
如对被执行人扶养义务的人有其他住房,或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为躲债转让名下房屋。
若为男方个人债务且房产登记在其名下,男方不履行偿还判决,债权人申请执行,法院可处置该房产。
若此为家庭唯一住房,执行会考虑保障其家人基本居住需求。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小许在外欠下债务。债权人将小许起诉至法院,经审理,部分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部分为小许个人债务。登记在小许名下的一套房产,是他们家庭唯一居住用房。债权人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处置该房产偿债,而小许和小丽则认为不应执行唯一住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若存在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等法定情形,即便该房屋是夫妻唯一住房,法院在执行阶段也可对其进行执行。
2、对于小许个人债务部分,由于房产登记在小许名下,法院判决其偿还债务后,若小许不履行,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该房产进行拍卖等处置。但因该房产是家庭唯一居住用房,法院执行时会相对谨慎,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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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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