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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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司法实践当中,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并非必然表明犯罪事实已然确凿成立。监视居住仅是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时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通过限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离开特定居所或者居所,同时对他们的活动加以监督和限制,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防止潜在的危害发生。因此,监视居住这一措施与是否已构成犯罪本身并无直接联系。

解除监视居住期满通常是好事,说明嫌疑人或被告在这段时间里表现不错,没有违反规定,案件可能有了新的进展,或者部分调查已经完成。理论上撤销监视居住,就意味着解除了对他们的行动限制,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了。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发展和性质来全面评估判断。

拘役观察期结束未开庭,司法机构会根据案情和进展进行处理。可能会进一步收集核对证据,也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只要案件是按照规定进行的,没有及时开庭是正常的。如果出现异常滞后的情况,当事人或代理人有权申诉。

在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之时,相关机关要依法解除对被监视居住者的监控措施。在这个过程中,负责执行的机关要提前通知被监视居住者和他工作场所或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让他们关注并配合这个事情。如果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以获取更全面、更详细的证据,那么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合法合理地调整和变更对被监视居住者采取的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结束后,不一定能转成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通常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司法机关将根据案件的具体进展,深入审查和妥善处理相关事实。如果案件证据充分稳定,该案可能进入起诉和审判等后续程序;否则,证据可能不足,取保候审措施可能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