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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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那个欠你钱的人就是不想还钱,那你就只能找法院帮忙了。在这个过程当中,法院可能会先查查看欠债的那个人有啥值钱的东西,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把他的东西拿走还是卖掉来还你的钱。但是,这里我要提醒你一句,法律上可没说过你能直接跑到人家家里去讨债。一般情况下,你得先去找法院,让他们帮你处理这件事。如果你自己跑去别人家讨债,搞不好会犯法,比如侵犯别人的隐私或者骚扰别人等等。所以我劝你还是别这么做。

要是那个老赖就是不给钱的话,那债权人就可以去找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了。这个法规里面说的是,一旦法院作出的裁判,不管是民事判决还是裁定,双方都得给我老实履约。一旦有人拒不奉行,另一方就能去法院申请执行,或者由法官把案子推送给执行官来办。还有像调解书这种也要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双方也都得老实做到。假如那个老赖没按照执行通知书上的要求去做,法院就可以去查查他名下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这些东西。

假如说这个欠债人真的就是欠了钱不想还的话,那咱们债权人就得想办法走法律程序。那就是去法院打官司。只要法院给出明确的判决或者是调解结果,确认这笔欠款确实应该归还给我们,如果他还是赖账不给的话,那我们就可以带着这个结果去找法院处置。在处理的过程中,如果这个欠债人没有按照法院的要求去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法院就有权利去查他的财产状况,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要扣押、冻结、划拨、变卖他的财产。

假设你借了钱给别人,结果他们不肯还,甚至还跑到你家门口讨债,那么这个时候,别急,根据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你是有权利用合法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比如说,你可以让欠款人把钱还给你好了,或者你也可以要求他赔偿你因为这笔钱而遭受的损失。如果欠款人还是不肯还钱的话,那你就可以去法院告他,让法官来判他还钱给你。

别急,你可以试着按照这个方法来解决问题。首先,咱们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到法院去告他一状,就是递交一个书面的诉状或者口头告诉法庭你要告他什么事。当然,这个时候你记得带上你能找到的所有关于这个事情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