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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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您可采取以下举措:首先,与该保险公司进行洽谈,并了解其拒赔的具体原因何在;若保险公司提供之拒绝理赔的理由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作为投保客户的您有权向所在地区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在双方未能达成彼此接受的和解方案时,您还可以选择采用仲裁这一方式,由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决定是否应予理赔。

定损并非最终赔偿确认,保险公司对可疑索赔将展开专项调查。流程如下:1. 出险后请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勘验,避免擅自行动;2. 准备好保险合同、身份证明等资料;3. 可选择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提交索赔申请。定损与调查独立进行,确保公正。

交通事故后,若未能及时报保险,事后应补办报案手续并备齐凭证再申请理赔。事故发生后,除通知交管部门外,还应迅速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保险公司能了解事故情况,提供处理建议,并协助获取事故证据等信息。

如果保险公司确认损失后拒绝赔付修缮费用,您应首先与保险公司协商,了解拒赔原因。如理由不合法,可投诉至当地保监局。协商无果时,可寻求仲裁解决争议。若仲裁仍不能满足您的要求,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