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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定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5.06.2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63人
律师解析:
1.主体:
年满十六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构成抢夺罪主体。
2.主观:
主观上故意且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目的。
3.客体:
犯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对象为一般财物。
4.客观:
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数额达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两年内抢夺三次以上,不论数额均可定罪。
5.特殊情况:
携带凶器抢夺按抢劫处罚

案情回顾:

小何年满十六周岁,某日在街道上见小丽手提名贵包包,便乘其不备,出其不意地一把夺过包包迅速逃离。该包包及包内财物价值约三千元,小丽来不及抗拒。后小何在两个月内又实施了两次抢夺行为,分别抢得小胡和小静的财物。警方将小何抓获。

案情分析:

1、小何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抢夺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的条件。
2、小何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符合抢夺罪主观方面的要求。
3、小何抢夺的包包及其他财物属于公私财物,侵犯了他人对财物的所有权,满足抢夺罪客体要件。
4、小何在客观上乘人不备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取得财物,且数额较大,同时在二年内抢夺三次以上,即便部分抢夺数额未单独达到较大标准,也可依据多次抢夺的规定对其以抢夺罪定罪处罚。此次案件中不存在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况,不按抢劫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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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夺罪的定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更多>>
  • 对于抢夺罪的定罪,所需要满足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 更多>>
  • 对于抢夺罪的定罪,所需要满足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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