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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6.2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39人
律师解析:
1.债务人财务困难:
这是债务重组基础。
若因资金周转差、经营困境等,像连续亏损、资金链断、还不起债务本息,无法按原条件偿债,就是财务困难。
2.债权人作出让步:
债权人要同意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用低于重组债务价值的金额偿债,比如减免部分本金利息、降低利率。
3.遵循原则签约:
双方需按公平、自愿、诚信原则,签合法有效的重组协议,确保债务重组合法。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的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出现连续亏损、资金链断裂,无法按原定条件偿还小胡的债务。小朱向小胡提出债务重组,希望减免部分债务本金和降低利率。小胡认为小朱公司虽有困难,但不确定是否符合债务重组条件,且担心让步后自身权益受损,双方就债务重组事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是否构成债务重组需看是否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小朱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符合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一基本前提。小朱提出减免部分债务本金和降低利率,若小胡同意,意味着债权人作出让步,此时满足债务重组条件。
2、债务重组双方需遵循公平、自愿、诚信原则,达成合法有效的重组协议。小朱和小胡应在法律框架内协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债务重组活动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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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准则在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这一前提条件,并指出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 更多>>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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