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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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判定关键在于是否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具体来说,只要能实际控制财物,就可以认定为既遂;如果因为自身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控制财物,则为未遂。比如,将财物划至个人账户后,由于故障等原因未能入账,属于未遂;而如果顺利入账,则为既遂。

未遂与既遂在犯罪结果、定义和量刑上均存显著差异。未遂指犯罪目的未实现,受外部因素影响导致犯罪未完成;既遂则意味着犯罪目的已达成。在法律量刑上,既遂罪犯将按法规处理,而未遂犯则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的处罚。

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同时需要处以罚金,对于贪污罪主要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来分别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量刑,一般是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未遂: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没有取得对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