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缓刑期满再
犯罪通常不算
累犯。
累犯分一般和特别两种。
一般累犯要求
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
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但
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原
判刑罚,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满足“刑罚执行完毕”,所以不构成一般累犯。
2.
特别累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等特定犯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同类罪算累犯。
仅缓刑期满,因不满足“刑罚执行完毕”,通常也不构成特别累犯。
3.具体是否构成累犯,要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曾因犯罪被判处缓刑,缓刑期满后不久又实施了新的
犯罪行为。警方将其
逮捕后,对于小朱此次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产生了争议。一部分人认为他在缓刑期满后犯罪应构成累犯;另一部分人则觉得不构成累犯。
案情分析:1、从法律规定来看,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而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所以小朱不符合一般累犯“刑罚执行完毕”的条件。
2、特别累犯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仅因小朱缓刑期满,同样不满足“刑罚执行完毕”,通常也不构成特别累犯。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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