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我国
共同犯罪中
主犯和
从犯量刑标准有别。
主犯包含两类,
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要对集团全部罪行担责;
其他主犯按其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犯罪受罚,像
盗窃集团首要分子,要为集团所有盗窃行为负责。
2.
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
对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
处罚。
如诈骗案中望风的从犯,比组织策划的主犯
量刑轻很多,具体幅度要
结合犯罪情况和从犯参与度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共同实施诈骗犯罪。小朱是此次诈骗犯罪的策划组织者,在犯罪过程中起着主要作用。小李负责协助小朱进行诈骗方案的具体执行,小胡则在诈骗现场负责望风。案发后,对于三人的量刑产生了争议,小胡认为自己只是望风,不应和小朱、小李受到同样程度的处罚。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此次诈骗犯罪的策划组织者,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按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小李在犯罪中协助执行诈骗方案,作用较小于小朱,是从犯。小胡仅负责望风,起辅助作用,也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的从轻、减轻幅度,要结合此次诈骗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小李和小胡的参与程度等综合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