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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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要是夫妻中的一方借的网络贷款主要用于家里的日常开销,那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得承担对应的还款义务;但要是借款的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而且债主没办法证明这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这个还款义务。

夫妻在共同生活中的法律责任关于夫妻之间的义务与职责,可归纳如下几点:首先,夫妻二人应平等地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以及保障其权益的权力,并且共同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重任;其次,夫妻间有着互相扶助的义务;再者,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物,夫妻有权利也有义务进行公平且合理的处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处置这些财物,在法律上将被视为无效行为;最后,对于夫妻共同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均负有平等的偿还义务。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欠下的债务,例如抚养子女、赡养双方的父母等等。

夫妻间是否有法定抚养义务虽然法律并未强制规定每个人必须承担赡养责任,但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扶养义务。尽管抚养义务仅限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专属责任,然而在夫妻关系中,却有着不可规避的互相扶持之责。如果存在需求被扶养的一方,而另一方未能尽到自身的扶养义务,那么前者便有权提出要求施予者支付相应的扶养费用。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的债务要不要妻子法定偿还,得分情况来看。要是债务是因为家庭日常开销,那妻子一般都要承担还款责任。这是基于婚姻中的共同经济责任原则,为了保障家庭经济的稳定和和谐。

离婚后,债务偿还要分情况。一般来说,婚姻期间的债务,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不需要另一方还。但要是债务发生在婚姻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产业或体现双方意愿,那另一方还是要还的。要是能证明债务是个人性质的,比如一方离婚后为个人消费、赌博等产生的,那另一方就不用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