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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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贷款买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平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购买并登记在某人名下的车辆属于该个人的财产,但婚后共同承担的债务部分,配偶有权向车辆所有者提出请求。总之,该文段提醒人们在婚前购置车辆时,要明确车辆所有权的归属和债务责任,以避免婚后产生纠纷。

婚前个人购置的车辆通常属于一方私产,除非有婚前财产协议。《民法典》规定,婚前礼金、伤害赔偿、遗嘱指定财产、日常生活用品等为私产;婚后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非遗赠继承财产、个人财产经营公司的收入及部分福利为公共财产。夫妻可自主协商财产分配,以书面形式确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签订协议,需遵循协议内容进行财产分割。

婚期内,如果一方父母购买汽车供夫妻共用且未明确赠予对象,应该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平分共同财产,但如双方达成共识,法律会尊重其决定。

离婚时财产分配遵循婚后等额原则,未协商一致的由法院按具体情况和子女、女方权益判定。夫妻可约定部分财产归属,付出较多努力的一方有权补偿。经济困难方可获援助,协商不成交由法院裁决。隐瞒或企图侵占财产者将被酌情减分或禁止分割。如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申请重新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