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欠款追讨精选解答 > 朋友故意让我为其购物掏钱咋办

朋友故意让我为其购物掏钱咋办

时间:2025.06.17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205人
律师解析:
1.朋友故意让掏钱购物,先看有无借贷或其他民事约定。
若付款时有借款合意,像明确会还钱,就构成民间借贷。
要留好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朋友不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追讨
2.无借款约定,只是朋友诱导付款,难认定法律责任。
可按公平原则沟通,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金额大且朋友不还,可考虑诉讼,但要证明付款非自愿赠与。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朋友,一次购物时,小李故意诱导小朱为其掏钱付款。付款后,小朱认为小李应还钱,小李却称这是小朱自愿的。小朱回忆付款时小李曾表示之后会还钱,但没有书面证据,只有付款凭证。小朱要求小李还款,小李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付款时双方有借款的合意,如小李曾明确表示之后会还钱,那么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小朱应保留好付款凭证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可先与小李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
2、若无法证明存在借款约定,仅是小李诱导小朱付款,一般难以认定法律责任。不过从公平原则出发,小朱可与小李沟通要求返还不当得利。若小李仍不返还且金额较大,小朱可考虑诉讼解决,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付款并非自愿赠与。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