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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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然完成网签的房产并无法单独进行名称的更改。房地产开发商在未解除商品房购买合同之前,亦不可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作为合同标的物之一的商品房再度销售予他人。2、在同一套已进行网签的住房上,无法再前往房管部门进行额外的登记备案、产权登记以及其他涉及产权交易的相关手续。若已实现了网签,并欲变更买受人姓名,仅可由买卖双方联手提出申请,进而通过撤销原有网签后,再重新开展这一业务。

若财产险合约明确规定了被保险人更迭后保障依然有效,则保险公司须继续服务并承担责任。若合约未明确或保险公司认为变更将损害其利益,则有权拒绝赔偿。因此,被保险人在姓名变更后,应确保合约有相应规定,以避免保险服务的中断。

公司更名后,仍需偿还旧债。 根据我国法律,合同生效后,无论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员变动,均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公司更名不影响其偿还旧债的责任。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确保合同继续有效执行。

合并后公司以新法人为诉讼对象,分立则两法人均为被告。企业法人重大变更需向登记机关登记公示。股东权确权与股权转让纠纷诉讼主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若公司违反规定限制股权转让或强制转让,股东可对公司提起侵权之诉。未及时更改股东名册和完成变更登记,转让双方可对公司提起办理转让手续的请求权之诉。在处理公司名称变更后的被告确定问题时,需深入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条款和审理程序。

网签备案后的房产一般不能单方面进行姓名变更。除非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撤销原网签记录并重新办理相关程序。在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开发商不得将房产再次出售。同一套已网签的房产无法在房管部门再次登记备案或转让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