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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致人死亡的什么罪

时间:2025.06.1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984人
律师解析:
飙车致人死亡可能涉及两种罪名
一是交通肇事罪
飙车违反交规,因疏忽或自信致人死亡,符合该罪要件。
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肇事后逃逸等情节恶劣的,判三到七年;
因逃逸致人死亡判七年以上。
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飙车时对公众安全持放任态度并致人死亡,构成此罪。
处罚更重,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况,判十年以上直至死刑
定罪要结合实际案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相约在道路上飙车。在飙车过程中,小朱因车速过快,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正常行走的小静,将小静撞倒,小静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李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事后,对于小朱和小李的行为该如何定罪引发争议,是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情分析:

1、小朱飙车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疏忽大意致小静死亡,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小李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若其飙车行为同样是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且主观为过失,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其飙车时主观上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持放任态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并致人死亡,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具体定罪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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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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