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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单位犯金融诈骗罪怎么惩处

时间:2025.06.17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302人
律师解析:
1.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不会成为金融诈骗犯罪主体
金融诈骗指个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金融手段骗取公私财物。
2.一般单位犯金融诈骗罪,会对单位判处罚金。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受相应刑罚
3.不同金融诈骗罪名量刑有别,像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判三到七年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判七年以上有期、无期,还可能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人员按作用担责。

案情回顾:

小胡是某单位的主管人员,他与单位其他人员商议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手段实施集资诈骗行为。他们向社会公众承诺高额回报,吸引大量资金投入。一段时间后,该单位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兑现承诺,众多投资者遭受损失。投资者报警后,检察院介入调查,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面临法律制裁

案情分析:

1、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不具备实施金融诈骗犯罪的主体可能性。本案是一般单位实施了金融诈骗犯罪,应以金融诈骗罪论处。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该单位应判处罚金,同时小胡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刑罚。若集资诈骗数额较大,他们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各人员根据在犯罪中的作用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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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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