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追讨工程款,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及时申报债权,向管理人提交
工程合同、结算凭证等材料。
2.若有
破产财产,清偿费用和
债务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3.与其他
债权人组成会议,参与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讨论。
4.对债权确认有异议,在规定期限内
起诉确定。
5.密切关注进展,积极行使权利,争取最大回款。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建筑公司为小李的公司完成了一项工程,但小李的公司
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小朱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了工程合同、结算凭证等材料。然而,在债权确认环节,小李公司的管理人对小朱申报的工程款数额有异议,认为部分结算凭证不规范。同时,其他债权人也在参与破产
财产分配,小朱担心自身权益受损。
案情分析:1、小朱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做法符合规定,管理人应依法对申报债权登记造册。
2、由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其他债权受偿,若小李公司有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小朱的工程款应优先得到清偿。
3、小朱可与其他债权人组成
债权人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维护自身权益。
4、对于债权确认的异议,小朱可在规定期限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
司法程序确定债权,同时要密切关注
破产程序进展,积极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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