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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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咱们的债务人身上背了好几种同样类型的债,而且他现有的钱还不够还所有的债时,除非你们双方事先商量好了,否则他在还钱的时候就得自己决定先还哪部分。

公司破产时,清偿顺序对于保护债权人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至关重要。首先,需要清偿破产和共益债务,例如诉讼费用、管理评估费用等。其次是员工薪资、福利和社保欠费。接着是员工个人账户保险和法定补偿金。然后处理其他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才是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这样的清偿顺序可以确保关键费用得到优先支付,同时也保护了员工和社会的利益。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还款顺序是法定的,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来进行清偿。首先,破产程序的费用需要得到保障;其次,工人的工资、工伤赔偿以及社保费用也要优先支付;接着,未缴税款和社保费也需要得到清偿;最后,普通债权人才能获得赔偿。这种顺序的安排是为了确保公平和程序的稳定。

当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时,还债是有先后顺序的。首先,必须要支付破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如诉讼、管理债务人财产以及债权人资产变卖和分配等,这些都是为了确保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所以这些费用是最先需要偿还的。

当企业破产时,负债的偿还顺序是这样的:首先,要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给还清;其次,要给职工发工资、交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次,要交税款;最后,才轮到还普通债权。如果企业的财产不够同时还清所有债务,那就只能按比例分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