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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时间:2025.06.1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33人
律师解析:
1.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如日常开销、共同生意欠款,即便分居,也属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还。
2.若能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像擅自资助他人、违法活动产生的债务,由负债方自己承担。
3.认定债务时,要综合考虑用途、有无共同举债意愿等。
有争议时,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分居期间,小朱在外有一笔债务。小朱认为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也应承担。但小丽称小朱是未经自己同意擅自资助朋友才产生的这笔债务,应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无需承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此债务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像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生意欠款等,即便夫妻分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责任。若小朱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小丽就需共同承担。
2、若能证明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等,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若小丽能证明小朱是擅自资助朋友产生的债务,那么就由小朱自行承担。实际认定要综合债务用途、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等因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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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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