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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个孩子法律抚养权怎么判

时间:2025.06.1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858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决依据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原则。
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
不过若母方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比如有严重疾病、虐待孩子等,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2.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一方有这些情形可优先考虑抚养权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这意味着其可能更专注于抚养这一个孩子。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孩子适应了现有的生活模式和环境。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这种情况下该方可能会更珍惜这唯一的抚养机会。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赌博、吸毒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十周岁以上子女,应考虑其意见,因为此时孩子已有一定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二人育有一子小胡,刚满5岁。小朱已做绝育手术,小胡也一直随小朱生活;而小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双方都想争取小胡的抚养权,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决,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可优先考虑。本案中小朱已做绝育手术,这是其争取抚养权的一个有利因素。
2、同时,法律规定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小李患有此类疾病,而小胡随小朱生活对其成长更有利。综合各方面因素,法院在判决时应会将小胡的抚养权判给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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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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