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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加微信怎么处罚

时间:2025.06.14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1051人
律师解析:
1.肇事逃逸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仅加微信这一行为,不会直接导致法律处罚
2.肇事逃逸处罚规定如下:
通常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能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要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而引发重大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让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具体处罚要依据事故造成的后果等实际情况,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后依法处理。
比如,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程度等,都会影响最终的处罚判定。
交警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案情回顾:

小许驾车与小李的车辆发生碰撞,小许因害怕承担责任,未停车处理,直接驾车逃离现场。小李通过车牌信息添加小许微信,要求其处理事故。小许认为加微信只是简单沟通,不会受处罚。双方就小许是否应受法律制裁产生争议,随后小李报警

案情分析:

1、肇事逃逸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小许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已构成肇事逃逸。仅加微信这一行为虽不会直接导致法律处罚,但不能免除其肇事逃逸的责任。
2、具体对小许的处罚要依据事故造成的后果等实际情况,由交警部门认定后依法处理。若构成交通肇事罪,将按相应量刑标准处罚;若未构成犯罪,也会面临罚款和可能的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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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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