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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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卖血犯罪的量刑准则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若触犯非法组织卖血罪且已构成既遂之情况下,将面临以下量刑惩罚措施:依据法律规定,非法组织者在未经许可状态下擅自从他人身上采集血液用于贩卖,视情节轻重可判处最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金刑罚;如以暴力或恐吓等方式胁迫他人参与此种血液贩卖活动,则可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缴纳罚金作为惩罚。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刑事违法行为人分为两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注册的法人或组织。对于后者,实施此类犯罪会实行两罚制:单位会被处以罚金,直接责任人和参与者则需依据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追究刑事责任,以示惩戒与教育。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组织卖血犯罪指违反法规,通过非正常途径促使他人出卖血液。对此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及健康的犯罪行为,量刑分为两档:一是组织卖血,处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二是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强制卖血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非法组织卖血犯罪指违反法规,通过非正常途径促使他人出卖血液。对此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及健康的犯罪行为,量刑分为两档:一是组织卖血,处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二是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强制卖血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