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判刑后
律师会见,需备好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非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
犯罪案件,律师持材料可直接去
羁押场所申请,看守所应及时安排,最迟48小时内。
3.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要经
侦查机关许可。
4.服刑阶段,律师会见已决犯需依规办手续,服刑场所应保障会见,维护
当事人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因
涉嫌犯罪被判刑,其
家属委托律师小李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小李准备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后前往羁押场所申请会见小胡。但该案件被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小李申请会见时未获侦查机关许可。后来小胡进入服刑阶段,小李再次依规提交手续申请会见,服刑场所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安排。
案情分析:1、对于一般案件,依据法律规定,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可直接到羁押场所申请会见,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但本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
经侦查机关许可,所以之前小李未获许可不能会见符合规定。
2、在服刑阶段,监狱等服刑场所应保障律师正常会见权利,确保律师能与当事人就
申诉、执行等法律事务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刑场所拖延安排小李会见小胡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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