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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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并非一定会进入检察司法程序。这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时,对违法或重大嫌犯采取的一种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如果深入调查后,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可能会撤案,无需交检察院。但如果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且需担责,就会依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公诉。

刑事拘留的时间通常不超过37天,而且案件不一定会在这个时候移送检察院。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期限届满前的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延长1至4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0天。

刑事拘留并非检察机关的起诉环节,而是公安或检察院在侦查刑法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自由措施。侦查结束后,若检察机关认定罪行确凿、证据充分,将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自由剥夺措施。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但是,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逮捕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撤销案件,而不一定需要提交检察院处理。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依法采取的临时性限制自由措施。一般来说,这种措施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批。 如果需要逮捕被拘留者,应当在三天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这个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