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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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留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犯罪嫌疑人,他们可以在3到30天内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则有7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如果公安机关需要继续侦查,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对重大嫌疑进行审查,申请时间可以延长至4天。对于重大嫌疑的审查,最长时间可达30天。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并不一定意味着会被逮捕。公安机关需要在三天内申请逮捕审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不批准,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通知检察院。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关须于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申请,如遇特殊情形可适度延长一至四天。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其提请逮捕的时限得以延长至三十日。自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书面材料之日起,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就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拘留后是否需要批准逮捕,通常由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提出申请,等待检察院进行审慎的审查。检察院有义务在收到申请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案件做出批准逮捕或者驳回逮捕的决定。若案情较为复杂,此期限可适度延长至十四个工作日。总的来看,从刑事拘留开始直至检察院给出最终结果的整个过程,时间间隔一般不会超出三十七天这一上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拘留措施,最长时限为37日。在此期间内,执法机关需对被捕者的案情进行详细调查,并最终确定是否具备将当事人逮捕入狱的条件。如若刑侦机关认为确属必要,便会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递交关于申请逮捕权利的报告,请求检察院对此作出批复性的决议。通常情况下,检察院需要在接到该报告后的短时间内(7个工作日)做出最后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