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被决定
行政拘留的人,不能自行延迟去派出所执行
拘留。
作出
处罚决定并告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拘留所接受处罚。
2.若不服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
诉讼时,可申请
暂缓执行。
公安机关认定无社会危险,且按规定提供
担保或交纳
保证金,处罚可暂缓。
3.没有合法暂缓情形却拖延不去,公安机关有权强制送其到拘留所执行。
案情回顾:小许因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告知小许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拘留所接受处罚,但小许想自行拖延去执行拘留的时间。小许既未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也未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公安机关多次催促,小许仍拒绝前往,公安机关遂考虑采取强制手段。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
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拘留所接受处罚。小许无正当理由自行拖延,不符合法律要求。
2、若要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需满足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且公安机关认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处罚人或其
近亲属按规定提出
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等条件。小许未满足这些条件,不存在合法暂缓执行情形,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手段将其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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