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拘留人员后,若想逮捕,必须在拘留结束后的三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查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再申请取保候审会变得更困难。批准逮捕意味着证据充分,嫌疑人涉嫌犯罪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目的是预防再次犯罪和消除社会危害。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实施批准逮捕表明已经进行了慎重的考虑和高度的防范。

案件从逮捕到公诉的时长根据复杂度调整:一般案件3个半月,复杂案件经上级许可可延长至4个半月;特殊情况下,如交通不便、重大犯罪团伙、流窜犯罪或取证难的重大案件,需省级检察机关批准,最长可达6个半月。

案件从逮捕到公诉的时长根据复杂度调整:一般案件3个半月,复杂案件经上级许可可延长至4个半月;特殊情况下,如交通不便、重大犯罪团伙、流窜犯罪或取证难的重大案件,需省级检察机关批准,最长可达6个半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期限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