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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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判刑后无力偿还债务,银行是否担责,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银行在正规金融业务中严格遵守法规操作,如果犯罪分子通过欺诈获得贷款,银行也是受害者。但如果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违规操作或授信审批疏忽,那么银行需要承担内部管理责任,但这与犯罪分子的清偿义务无直接关联。

判定合同诈骗罪被告的履行能力,不能只看他签合同当时的情况,还要看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资金使用情况。这就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他签合同当时的经济状态、财务实力、预期收益,还有履行过程中的表现,比如有没有积极履行合同、有没有把钱用在合同上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准确地判断他履行合同的意愿和实力。

若双方在未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时达成合同,是否构成欺诈需考虑签订者是否有非法占有意图。若明知无力履行而故意签署,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合同一旦签署即生效,双方需全面履行义务,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罪犯承担刑事责任后,仍需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偿还能力的罪犯,应依法归还受害者被骗财物。无力全额偿还者,应分期偿还。法院将追查非法所得,责令退赔。涉及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的资金,属受害者合法财产则立即返还。违禁品及犯罪财物将被没收,上缴国库。

若双方在未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时达成合同,是否构成欺诈需考虑签订者是否有非法占有意图。若明知无力履行而故意签署,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合同一旦签署即生效,双方需全面履行义务,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