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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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被警方拘押十四日并获批逮捕并非等同于必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其他刑罚。然而,这一逮捕行动往往表示检察院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名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而法庭最后的审判结果将是关于证据的质量、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辩护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之后得出的。

刑事拘留满三日后是否会面临批捕的命运,答案并非固定不变。批捕与否是依据检察院审理案件的实施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具备的社会危害性进行综合考量。只有在认定具有逮捕之必要性的前提下,才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并不是所有在拘留期内的人员均会在三日之内遭受批捕的惩罚。

在司法实践中,被刑事拘留的人士能否在28天内获得批准逮捕,并不是一个确定性的结果。一般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拘留之后,若认定其有必要被批准逮捕,应当在拘留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核批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还可以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

当犯罪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公安部门通常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重大案件或多名嫌犯参与等情形时,可适当延长审查期限至7个工作日。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那些流动性强、犯罪次数较多以及团伙作案的重要嫌疑人员,提请逮捕的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而检察院则需在接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决策。

在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十四日之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能否得到恢复,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其涉案行为进行审查与评估,从而决定是否向司法部门(通常是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的申请。若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和充分论证,认为该名当事人不具备逮捕的必要性或证据尚显不足,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放弃这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