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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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不可以探望被拘留者。刑拘是公安、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遇紧急情况,对涉嫌犯罪者采取的强制措施,剥夺其人身自由。不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在获得批准后,就可以探望被拘留者了。至于具体的探视规定,建议你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不可以探视被控嫌疑人。 这是因为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为了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会对被控嫌疑人采取临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家属不能探视被控嫌疑人,以避免干扰侦查工作。

我国各地看守所对于家属探访的规定,会根据地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对于未定罪的囚犯,其家属通常不能进行探望。而对于已决犯,其家属在获得批准后可以进行探访,每次探访的时长一般为半小时到一小时,具体时长则会根据看守所的运营情况来确定。

一般而言,公权力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必须在拘留开始的24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向其说明拘留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这一程序的目的在于保证被拘留者的家属能够及时了解其亲属的法律状况,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不可以探视被控嫌疑人。 这是因为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为了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会对被控嫌疑人采取临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家属不能探视被控嫌疑人,以避免干扰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