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需符合合法性。对于偷录偷拍“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不能简单地认为一概合法或一概非法。

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可作为证据使用。从《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了解到,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离婚案件偷拍偷录不可以作为证据,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 合法地采取“偷录偷拍”方式取得的公证证据应当是具有证据效力的,除要遵守《民诉证据规则》第68条之外,实践中还应特别注意取证方式要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