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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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贿罪假释的要求主要包含几个方面:首先,犯罪者在服刑期间必须深刻忏悔并改正错误,或者展现出立下积极贡献的良好表现;其次,必须已经服满刑期原定时间的一半;第三,在服刑期间没有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此外,假释还需考虑到犯罪者假释之后是否会对社会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假释不得予以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因素以下是假释不适用于的情况:首先,原审判决所定刑罚尚未得到实际履行或者其实际执行为法规定的法定标准尚有所欠缺者;其次,在服刑期间并未切实遵守狱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未能积极进行思想改造以及表达出真诚悔过之意,同时还存在着再度实施犯罪活动的风险者;再次,曾因违法行为而构成累犯,或是曾经因为触犯刑法明确规定的八类严重暴力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罪犯。

一、减刑的条件是:(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二)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二、缓刑的条件是:(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二)已经执行部分刑罚。(三)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提前释放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假释制度允许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在严格遵守狱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悔过和不构成社会威胁的前提下,经法定程序申请提前释放。有期徒刑犯需服刑超过原判一半并持续良好表现,无再犯风险;无期徒刑犯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同样需遵守规定,积极改造,无重新犯罪的可能。

《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