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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结束谁通知收监

时间:2025.06.0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102人
律师解析:
1.社区矫正机构:
在社区矫正监外执行期满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其决定是否收监。
若决定收监,该机构需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看守所。
2.公安机关:
负责执行的监外执行期满时,按规定将情况报告原决定或批准机关,由其决定收监与否。
决定收监后,公安机关负责交付罪犯。
执行机关在监外执行结束时要履行通知收监职责,准确传达信息,保障收监程序合法。

案情回顾:

小朱因犯罪被决定监外执行。其监外执行分为两种情况,一部分时间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另一部分时间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的监外执行期满前,该机构书面通知决定机关,但小朱认为自己表现良好不应被收监;在公安机关执行的监外执行期满时,公安机关按规定报告原决定机关,小朱也对收监决定表示不满。

案情分析:

1、对于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的监外执行,依规定其需在期满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作出是否收监决定,若决定收监,社区矫正机构要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看守所。小朱不能仅以自身认为表现良好就否定收监决定。
2、对于公安机关执行的监外执行,期满时公安机关报告原决定机关,由其决定是否收监,决定收监后公安机关负责交付执行。小朱应遵循依法依规作出的收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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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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