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结婚欠下债务谁还

结婚欠下债务谁还

时间:2025.06.0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20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双方共同认可的债务,像一起签字或一方事后承认的,属于共同债务
要用共同财产偿还,不够时双方协商分担,协商无果由法院判决。
2.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借的债,也按共同债务处理
3.一方超出家庭日常所需借债,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不算共同债务,由欠债人自己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小胡借了一大笔钱。小朱称这笔钱用于家庭投资,但小丽表示对此并不知情,也未从中受益。小胡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偿还债务,小丽则认为该债务不应由自己承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依据法律规定。若此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属夫妻共同债务。但本案中,小丽不知情且未事后追认,若小胡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若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负债方小朱个人偿还;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