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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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须双方分担,可协商由一方单独承担但需债权人同意。若债务为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本人负责。"夫妻共同债务"指因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包括财产管理、收益等必要开销。

跟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借钱,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在我国的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理中,夫妻之间的很多的债务关系在法律上都是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的,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相应的规定,在实际中对于夫妻一方借款也是常见的情况。

1、一般是由举债为共同债务的一方来承担证明责任。2、对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需要债权人来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房屋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夫妻两个人要共同负责偿还,可是,房子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通过借款全部都装修好了,而且房子的产权也是归借款人一个人所有的,这种情况下的房屋装修款就不能够算成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只要是属于共同债务的,就不是谁一个人负责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