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离婚协议签了男方死亡孩子由谁抚养

离婚协议签了男方死亡孩子由谁抚养

时间:2025.06.0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43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为前提,男方死亡后婚姻关系解除,原协议里子女抚养约定失效。
2.孩子抚养权需重新确定。
生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时,通常会成为直接抚养人,这有利于孩子成长。
3.若生母不适合抚养,像患重病、虐待孩子等,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有意愿和能力的,可协商或起诉争取。
法院按最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育有一子。二人签订了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等事项作出约定。然而在协议尚未正式履行时,小朱不幸离世。小丽认为孩子应由自己抚养,而小朱的父母则觉得小丽工作繁忙无法好好照顾孩子,他们更适合抚养,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为前提,小朱死亡后其与小丽的婚姻关系解除,原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不再生效,孩子抚养权需重新确定。
2、通常情况下,若小丽作为生母有抚养能力,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她会成为孩子的直接抚养人。
3、若小丽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工作过忙无法照顾孩子等,小朱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可协商或起诉争取抚养权,法院会以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