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虚开案件从
逮捕到宣判,时间不固定。
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2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或进一步延长。
审查起诉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
法院审理通常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3个月。
可能
判死刑或附带
民诉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需报最高法院批准。
案件受复杂程度、
证据收集等因素影响,结案时长难定。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虚开案件被逮捕。
侦查机关在对小朱逮捕后的侦查
羁押阶段,起初预计在两个月内终结侦查,但案件情况复杂,
期限届满未能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了一个月。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
审查起诉期限延长了十五日。法院受理此案后,小朱认为应尽快宣判,而检方认为案件仍需进一步审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所以本案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符合规定。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本案检察院延长审查期限也有法律依据。
3、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通常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还可按规定延长,所以法院按程序审理并无不当。整个案件受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等因素影响,难以确定具体结案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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