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人身损害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便可
申请执行。
一审判决送达后有15天
上诉期,双方不上诉,期满即生效可申请;
二审判决作出就生效,生效后能申请。
2.申请
执行期限为两年。
按法律文书规定,有履行期的从最后一日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最后一日算,没规定的从生效日算。
3.
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6个月内会采取措施,帮申请人实现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人身损害纠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小朱在
判决书送达10天后想申请执行,但小胡认为上诉期未过,判决书
未生效不能申请执行。后来小朱等上诉期满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然而,小胡又以超过申请执行期限为由抗辩,认为小朱应从判决作出日起算申请执行期限。
案情分析:1、一审判决书送达后有15天上诉期,若双方均未上诉,上诉期满判决书生效,生效后即可申请执行。本案中,小朱在上诉期满后申请执行符合规定,小胡以未过上诉期为由阻止执行不成立。
2、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小朱在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未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小胡的抗辩不成立。执行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的6个月内采取
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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